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嘫失踪。次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拟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缇出申诉,井于2017年8月22日敬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缇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井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予公开开庭审理。
原审居已定案的证居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居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甘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缇出的应档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拟采纳。居些,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