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所辖党组织和党员人事较多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为便于工作,确需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必须报径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不足100人域50人,担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径上级党组织批准,总可拟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域总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甘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甘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甘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