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
一章 总则 一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
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社会组织涉嫌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请上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