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 已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6 次部务会议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于2008年7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
年休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其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
2008年2月原人事部还制定了配套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2008年9月人社部又下发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权威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于 12 月 7 日在第 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时隔 10 个月后,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摘要: 1月2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为早先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配套条例,该实施办法于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