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9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
但关于连带保证人之间能否追偿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75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A您好!关于反担保法有哪些内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