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
印发《锡林郭勒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锡党组办字〔2017〕157号)和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
五、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并将每名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认真登记造册。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
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
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